08-17

2022

12-09

2021

溧阳市古县街道贝桥村安置房二期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
一、基本情况     地块名称:溧阳市古县街道贝桥村安置房二期地块     地理位置: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古县街道天目湖大道西侧、永平大道南侧     占地面积:104972平方米     现地块使用权人:溧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    未来规划用地类型:商住混合用地(RB)     启动调查原因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的要求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 二、调查情况简介     调查地块原为贝桥村自然村、农田和河道支流,贝桥村于2017年拆迁后还原为空地至今,地块现为空地和农田。     2021年10月25日-10月30日,江苏和而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了本地块调查采样工作。共布设21个点位(其中15个土壤点位,6个水土共井点位),并在地块外布设4个土壤对照点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。     土壤分析项目包括:pH值、重金属(7项)、石油烃(C10-C40)、挥发性有机物(27项)、半挥发性有机物(11项)、有机农药(17种)、酞酸酯(3项),共计67项。地下水分析项目包括:pH、重金属(7项)、可萃取性石油烃(C10-C40)、挥发性有机物(27项)、半挥发性有机物(11项),共计47项。   三、调查结论    溧阳市古县街道贝桥村安置房二期地块调查结果表明,地块土壤样品所检污染物含量低于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满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。  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    单位名称:江苏和而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    通讯地址: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13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9851号     联系人:陈工     联系电话:0519-85189723

10-19

2021

溧阳市天目湖镇明珠大道南侧、山水大道西侧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
一、基本情况     地块名称:溧阳市天目湖镇明珠大道南侧、山水大道西侧地块     地理位置: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天目湖镇明珠大道南侧、山水大道西侧南钱村     占地面积:74057平方米     现地块使用权人:江苏天目湖(集团)有限公司     未来规划用地类型:居住用地(R2)     启动调查原因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的要求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 二、调查情况简介     地块内目前存在南钱庄园及一废弃马场,其他区域均为树林和空地,另地块内存在7个水塘,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田,不涉及工业企业。     2021年9月4日-9月10日,江苏和而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了本地块调查采样工作。共布设13个点位(其中8个土壤点位,5个水土共井点位)     土壤分析项目包括:pH值、重金属(7项)、石油烃(C10-C40)、挥发性有机物(27项)、半挥发性有机物(11项),有机农药(17种),共计64项。地下水分析项目包括:pH、重金属(7项)、可萃取性石油烃(C10-C40)、挥发性有机物(27项)、半挥发性有机物(11项),共计47项。 三、调查结论     溧阳市天目湖镇明珠大道南侧、山水大道西侧地块调查结果表明,地块土壤样品所检污染物含量低于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满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。  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    单位名称:江苏和而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    通讯地址: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13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9851号     联系人:陈工     联系电话:0519-85189723  

10-19

2021

溧阳市天目湖镇协和路北侧、天目路西侧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
一、基本情况     地块名称:溧阳市天目湖镇协和路北侧、天目路西侧地块     地理位置: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天目湖镇协和路北侧、天目路西侧天目湖村     占地面积:18997平方米     现地块使用权人:江苏天目湖(集团)有限公司     未来规划用地类型:居住用地(R2)     启动调查原因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的要求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 二、调查情况简介     本地块原被原溧阳沙河砖瓦二厂作为取土坑和周转用地使用。原溧阳沙河砖瓦二厂关闭后,本地块被作为溧阳市碧桂园项目部使用,溧阳市碧桂园拆除后,地块经平整后变为空地。目前,地块内西部和东部各存在一水塘,地块内其他区域为空地,无人为构筑物存在。     2021年9月5日-9月10日,江苏和而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了本地块调查采样工作。共布设6个点位(其中3个土壤点位,3个水土共井点位),共建设地下水井3口。     土壤分析项目包括:pH值、重金属(7项)、石油烃(C10-C40)、挥发性有机物(27项)、半挥发性有机物(19项),有机农药(17种),共计72项。地下水分析项目包括:pH、重金属(7项)、可萃取性石油烃(C10-C40)、挥发性有机物(27项)、半挥发性有机物(19项),共计55项。 三、调查结论     溧阳市天目湖镇协和路北侧、天目路西侧地块调查结果表明,地块土壤样品所检污染物含量低于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满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。  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    单位名称:江苏和而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    通讯地址: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13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9851号     联系人:陈工     联系电话:0519-85189723  

10-12

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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